1.厦门天气预报15天准确率

2.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3.厦门市气象局的介绍

厦门气象实时发布系统_厦门气象资料

厦门天气预报15天,厦门未来15天天气预报预测:6日星期四多云25~34℃;7日星期五多云25~33℃;8日星期六雷阵雨转多云25~33℃;9日星期天雷阵雨转多云25~30℃;气象条件较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请适当减少室外活动时间。

厦门天气 2012年09月06日厦门气象预报: 多云,气温25~34℃,微风

2012年09月05日厦门气象预报: 多云,气温26~32℃,微风

2012年09月04日厦门气象预报: 阵雨,气温25~31℃,微风

2012年09月03日厦门气象预报: 阵雨,气温25~30℃,微风

2012年09月02日厦门气象预报: 阵雨,气温25~31℃,微风

2012年09月01日厦门气象预报: 阵雨转阴,气温25~31℃,微风

2012年08月31日厦门气象预报: 多云转阵雨,气温25~32℃,微风

2012年08月30日厦门气象预报: 阵雨转多云,气温25~33℃,微风

2012年08月29日厦门气象预报: 阵雨,气温26~32℃,微风

2012年08月28日厦门气象预报: 阴转多云,气温25~34℃,微风

厦门天气预报15天准确率

 据?厦门天气在线?微博消息: 厦门市 气象台2022年10月05日09时26分继续发布大风**预警信号: 受冷空气影响,未来12小时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及海上风力仍较强,预计厦门内海及各大桥、高海拔山区东北风最大可达5~6级、阵风7~8级;崇武到东山沿海最大可达6~7级、阵风8~9级;台湾海峡南部最大可达7~8级、阵风9级。请注意防范。同安区、翔安区请关注属地的预警信号发布情况。

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88%以上。

厦门市气象局局长葛小清昨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预警准确率,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将达到88%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将达到90%以上,24小时台风路径平均预报误差将控制在60千米以内。

天气预报特点

天气探测的空间分辨率从250米精细到30米,时间分辨率从6分钟减少到70秒,这样的高时空分辨率意味着天气预报可以更细更快,让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也就是说以后天气预报的“局部地区”将精准到某个街道,还有何时下雨、何时雨停。举个例子,天气预报精准给出信息,某个街道60分钟以后将下暴雨,这为准确指挥调度防御力量提供了可能,防汛人员可以提前到位,准备好“龙吸水”等防洪排涝设备,市民也可以提前做好出行计划。

厦门市气象局的介绍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应当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方向,将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系统、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气象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及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等地方气象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以保障其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第五条 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未设立气象主管机构的区,其气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接受市气象主管机构对其气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分别划定市、区气象台站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镇规划。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经依法批准迁移气象台站的,新旧气象台站气象对比观测时间不少于一年。在对比观测期内,旧气象台站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影响对比观测的拆迁、建设等活动。

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保护标准的,经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意见,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第七条 本市建立气象探测信息资料共享系统,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维护和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信息资料的共享、共用服务。

气象主管机构以及其他从事气象探测的部门,在气象探测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按规定及时向气象探测信息资料共享系统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数据信息。

本市气象探测信息资料提供和共享的具体办法,由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经批准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气象探测场所和气象资料,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气象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组织和个人或者予以发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辖区内的涉外气象探测和气象资料的监督管理。第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统一使用本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向社会发布突发性、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突发性、灾害性天气警报。

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利用公共场所、主要道路的信息显示装置播发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鼓浪屿升旗山信号台接受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有关气象预报和突发性、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沿海港口信号规定显示相应的风情信号。机场、车站、码头、海滨浴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公众提示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突发性、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为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提供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化气象预报。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台风、暴雨、大雾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警报时,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相应的防灾减灾建议。重大灾害性天气紧急警报发布时,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广播、电视台站等媒体应当配合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采用连线直播、滚动播出等方式,及时通报台风、暴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的最新动向和未来趋势,提供公共气象服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采取电话查询、互联网查询、手机短信等方式方便公众了解气象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众关心的气象信息。第十一条 气象台站应当结合本地天气气候特点,及时提供下列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一)根据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需要,对高温、寒潮、干旱、暴雨、连阴雨、台风、大风等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报,为农业部门指导农业生产提供服务;

(二)根据防汛防灾需要,对台风、大风、暴雨等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报,为防汛防灾指挥机构指挥防御和抢险提供服务;

(三)根据港口、海上作业、海上运输的需要,对台风、大风、大雾等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报,为港口、海事、渔业等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服务;

(四)根据道路交通、旅游的需要,对高温、大雾、台风、暴雨、大风、雷电等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报,为公安、交通、市政、旅游等部门做好安全防护和疏导指引工作提供服务;

(五)根据厦金航线等海峡两岸航运的需要,开展海峡两岸航运气象保障专项预报,为交通、港口等部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服务;

(六)根据水、电、燃气供应的季节特点,对持续高温、持续低温等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报,为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制定保障供应的应对措施提供服务;

(七)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对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报,为森林防火部门做好野外用火监管提供服务;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厦门市气象局设5个处室、4个直属单位、厦门市专业气象台、厦门市防雷中心、厦门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2个区气象局。为农业生产、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国防军事、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气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