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招聘2023社招_供电局招聘2023社招广西
1.2023年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招聘公告?
2.呼铁局社招是正式工吗
3.内蒙中储粮社招考试结果出来了吗
4.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5.2023年武汉市硚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公告?
6.2023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工作需要,湖北大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招聘
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登陆湖北大学招聘网(/.hubu.edu.cn/)“通知公告”栏及湖北大学招聘网()“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管理岗位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同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6的,学校可取消或保留岗位,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通过“湖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及湖北大学招聘网()“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从事管理岗位所需的职业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入围。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不同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六、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
体检与心理测评由湖北大学统一组织,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者,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主页(://.hubu.edu.cn)和湖北大学招聘网(://zhaopin.hubu.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自觉服从湖北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ubu.edu.cn)、湖北大学招聘网(://zhaopin.hub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大学
2023年2月7日
附件:湖北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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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招聘公告?
尚未开始。
目前中国上海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社招尚未开始,具体招聘信息将在2023年发布。详细描述:中国上海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社招尚未开始,目前尚未发布具体招聘信息,具体招聘信息将在2023年发布。
呼铁局社招是正式工吗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
拟招聘社保综合业务工作人员,3人。
工作地点: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红岗分中心(萨大中路南22号红岗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应聘条件
1、大庆市区户籍(不含四县),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家住红岗区附近,计算机专业或者善长计算机应用、财务以及相关专业的人员优先。
三、工作要求
1、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文字编辑软件或WPS办公软件;
2、善于沟通,热情主动,责任心强,工作严细认真;
3、踏实肯干,敢于担当,具备一定的心理抗压能力。
四、招聘流程
1、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hgqylbx@163。
报名截止2023年1月31日。
报名时同步上传一寸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正反面)、毕业证、失业证及就业困难认定材料(附件1《大庆市就业困难认定表》和附件2《困难询访记录表》,要有三次以上询访记录)。
2、取面试考核方式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薪酬待遇
聘任后,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薪酬为大庆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
1、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人:朱淑玲
联系电话:0459-41968或15645961188
2、监督举报电话:0459-6361133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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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中储粮社招考试结果出来了吗
不是。根据查询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显示,铁路不存在社招,社招是劳务公司的,和铁路无关系,铁路劳务派遣工合同一般不超过6年,且不续签,正式工一般四五千,可劳务工最多2700到3000左右另外,大学生应聘进入的铁路都是合同用工制,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42人)》显示,拟录用人员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其中录用特客运段、大板机务段、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大板综合维修段招聘岗位的毕业生入职时与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合同工。
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出来了。根据查询中公国企招聘网显示,截止2023年12月1日,内蒙古中储粮社招考试结果已经出来。中储粮招聘笔试取纸考的形式,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内容:中储粮招聘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企业文化、时事热点以及写作部分。
2023年武汉市硚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
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
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不含旧版临时、过期、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
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号码查询。
阅卷工作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相关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
第一天只审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
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广元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
附件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pdf
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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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武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149人。
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区拟招聘社区干事149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其中:在我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一年以上的考生(即2022年3月1日及以前进入我区公益性岗位且必须为2022年9月湖北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硚口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户籍原则上可放宽;
4、不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但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硚口区居住并能提供户名为本人、配偶和本人子女及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5、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一年以上或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时间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及以前注册)且服务区域为硚口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以湖北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记载为依据,街道社区志愿服务人员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截图为依据)的报考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岁(1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信网证明);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含2023届毕业生);
6、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被原单位开除或除名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月27日在硚口区信息网()发布《2023年硚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公开》,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信息查询。
(二)报名
考生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硚口户籍考生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和加分相关证明等资料,到区人力局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比例的2: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2:1比例,则依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数。
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3月7、8、9日等3个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00
报名地点:硚口区人力局(建设大道142号)三楼会议室
(三)笔试
1、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知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将于3月16日在硚口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第5天下午在硚口信息网()上公布。
2、笔试成绩加分情况。
一是在我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二是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三是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时间1年以上(2022年3月1日及以前注册)且服务区域为硚口区的考生,志愿服务时长累积40小时笔试成绩加1分,最多可以加3分。
三项不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且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突破100分。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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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单位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湖北省应急管理考试中心),是我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考试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1)通过个人报名或相关单位(部门)、个人荐才,填写《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登记表》,并附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通过电子邮箱(hubeiyjt@126)、现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508室)或邮寄材料(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508室)的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电子邮件报名的,邮件主题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招聘报名材料+姓名+****”。
(3)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的,纸质材料袋封面注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招聘报名材料+姓名+****”,同时发送《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登记表》和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登记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2)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即为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取面试考核的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并形成考核意见。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招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时,还须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八、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yjt.hubei.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65990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14日
附件: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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