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2.湖南省教育厅的内设机构

3.湖南省网的网站栏目设置

4.湖南省人民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5.湖南省高院对基层法院公务员未登记的同志,如何解决

6.2011年湖南省农业厅厅长是谁

7.2023年体彩中心主任是谁

湖南省人市任免_湖南省人事任免公示

查询湖南教师合同查询步骤如下:

1、访问湖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可以在搜索引擎上搜索"湖南省教育厅",找到官方网站的链接。

2、在官方网站上找到相关信息的入口或栏目。通常,在网站的主页或顶部导航栏中会有一个"政务公开"、“人事任免”、"合同管理"或"教师招聘"等栏目,你可以点击进入。

3、在相关栏目中查找具体的合同信息。可能会有教师招聘、管理规定、合同签订等相关内容,你可以找到合同相关的规定、制度或模板。

4、阅读合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可以了解湖南省教师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等具体规定,并核对自己的合同情况。

5、如果官方网站上没有提供详细的合同信息,你可以尝试拨打湖南省教育厅或相关管理部门的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具体的合同查询方式和流程。教师合同是指教育机构与教师之间签订的合同,规定了教师的聘用条件、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权利义务以及双方终止合同的条件等。教师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确保教师和教育机构之间的权益平等、合法合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第一条 为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政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组织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是指长沙市人民依法制定的规章。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的,涉及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决定、命令等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的文件。

各级人民及其所属部门制定发布的内部工作规范,部署阶段性工作的文件,人事任免决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的通报、通知、批复以及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及其所属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职责,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履行备案审查监督管理职责。

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第五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制定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就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内容进行统一审查。

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生效前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送备案审查。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各级人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其上一级人民备案;

(二)县级以上人民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本级人民备案;

(三)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本级人民。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按照本条第(二)、(三)项的规定报送备案。

第七条 规章依照《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报院备案,同时报省人民备案。

报送省人民备案的规章,由省人民法制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和纠正处理程序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报送人民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径送法制机构。报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和制定说明,并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成册,一式10份。

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法制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二)是否违反上位法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规定;

(三)是否适当;

(四)下级人民与上级人民部门之间、同级人民部门之间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协调;

(五)是否违背法定制定程序。

第十条 法制机构应当及时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法制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时,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予以配合;需要征求有关部门、下级人民和有关组织意见的,被征求意见方应当按时反馈意见。必要时还应当征求有关专家及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第十一条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适当或者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冲突的,或者违背法定程序的,由法制机构建议制定机关停止执行并自行纠正;制定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行修改或者废止的,由法制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人民批准后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或者经本级人民授权后,由法制机构决定变更或者撤销。

(二)同级人民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间、下级人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一级人民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负责审查的法制机构进行协调,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和地方应当执行;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法制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本级人民决定,并通知制定机关。

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技术上存在问题的,法制机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由制定机关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 法制机构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议自行纠正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纠正,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法制机构。

第十三条 法制机构对管辖范围内违法、不当或者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处理的,其上级法制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审查处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省人民规章相抵触,或者规范性文件之间相矛盾的,可以向受理备案审查的法制机构书面提出审查建议。受理备案审查的法制机构接到审查建议后,应当予以审查。经审查确有问题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审查和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分别报上一级或者本级人民法制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法制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向本级人民报告,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法制机构。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法制机构应当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统计报告、备案审查情况检查通报、责任追究等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度,并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

第十八条 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法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 法制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备案审查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或者上级法制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提请有关行政机关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28日省人民发布的《关于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

湖南省教育厅的内设机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领导简介: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职能: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四)行业概况:全省国税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五)工作:税收工作短期和长期规划;

(六)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

(七)税收政策法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八)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九)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等相关规定;

(十)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一)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二)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涉税案件曝光;

(十三)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

(十四)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

(十五)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务员招录等;

(十六)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考试考务通知、各科考试大纲及转发人事部考试结果公示、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及年检等公告事项;

(十七)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十八)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

(十九)其他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为,下同);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4.其它有效的公开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60号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通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460号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请参见《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图》(见附3)。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 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网的网站栏目设置

主要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负责人:石灯明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4楼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省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人:吴跃辉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3楼303、305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人:王玉清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3楼306、310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法规;统计并监督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省本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下拨的和省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拟订省本级教育部门基建投资方案并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基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购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经检查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参与教育系统产业工作;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厅委所属单位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对厅委所属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厅委负责任免的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受委托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负责人:侯荣建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4楼404、405、406、407、408、409、410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改革及布局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学校各类招生和招生来源;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机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

负责人:熊俊钧(现已调任学生处)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808、811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高等职业学院,下同)教学工作;规划并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以及实验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团队和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的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及学历、学籍管理、专升本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函授与业余教育的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负责人:唐利斌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3、704、705、706、707 、708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规划、指导和组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和组织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的建设;承担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与“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实施;协调“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指导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等工作。

负责人:左清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1、712 | 邮编:410016 (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主要职能:拟订各类高等学校招生政策;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管理工作;承担省招生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

负责人:郭建国 (现为熊俊均)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2楼210、212 | 邮编:410016 (湖南省教育厅港澳台交流办公室)

主要职能: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湘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承担教育涉外监管工作;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王红冰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4、716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配备工作;负责省级示范性高中、特色实验高中、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报批认定工作;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中小学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的审定,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负责人:郭荣学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 | 邮编:410016

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主要职能: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特聘教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负责人:贺安溪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9、720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负责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协调教育援藏、援疆工作。

负责人:王玲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1101、1102 | 邮编:410016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主要职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

负责人:蒋明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4、907 | 邮编:410016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主要职能: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和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省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人:张大伟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6、908、909、910、911、912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拟定全省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省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同性矛盾和问题。

负责人:彭四龙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810、812办公室 | 邮编:410016

湖南省人民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能:负责全省教育督导工作。

负责人:雷桂平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1、902 、903 | 邮编:410016 (纪工委、监察室)

主要职能: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组(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重大案件,受理党员和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监察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厅直属单位属教育厅委任人员的工作。

负责人:符润中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1、1002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曾四清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1、702 | 邮编: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主要职能:协助省委组织部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配、思想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党员正副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骨干教师的政治理论培训;指导高等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并宏观指导其他学校党建工作;研究高等学校党建的政策和理论;按党的组织隶属关系承办高等学校召开党代会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员教育及党校工作。

负责人:陈小奇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9、1010、1011、1012办公室 | 邮编: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统战部、思想政治工作处)

主要职能: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的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曾力勤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5、1006、1008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学位工作,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负责人:徐伟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9、710 | 邮编:410016

省委教育工委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

(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罗爱国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 | 邮编:410016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文字规范化建设;推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

负责人:谭知和 |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1104 | 邮编:410016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余伟良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楼106、104 | 邮编:410016

湖南省人民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门户网站围绕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三大功能定位,依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开设了七个主栏目:网上湖南、透明、政策指南、在线办事、互动交流、公共服务、长株潭两型社会。 栏 目 栏 目 说 明 网上湖南 包含: 自然地理 区划人口 综合实力 湖南交通

湖南名人 湖湘文化 湖南名企 投资湖南

湖南旅游 友好城市 湘味湘情 湖南史鉴

前进中的湖南 图说湖南等 透明 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会议 规划

财政公开 重大项目 统计数据 人事任免

公务员考录 购 应急管理 热点专题

信息联播 工作报告 公报 为民办实事

信息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指南 国家政策 最新政策 政策咨询 解读天地

惠民政策 政策评议 民意征集 网上听证

政题讨论 在线办事 包含: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结果公示

在线咨询 常见事项 快速通道 市州办事导航

监督投诉 虚拟办事大厅 办事 公共事业

电子商务 互动交流 包含:信箱 公众问答 走进直播间 民意征集

网上评议 湖湘论坛 信息公开意见箱 公共服务 包含: 生活百事 便民服务 百件实事办 生活指南

查询中心 金融服务 三农服务 长株潭两型社会 包含:对长株潭两型社会的背景介绍,权威信息,建设动态,专家评论,形象展示,网上调查,留言版,外埠信息。 专  题 包含:紧跟时事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湖南省高院对基层法院公务员未登记的同志,如何解决

湖南省人民令

       (第183号)

《湖南省人民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2年8月6日省人民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代 周伯华

2003年12月30日

湖南省人民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根据《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和院办公厅转发《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84号)精神,省人民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7项;下放市州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2项(目录附后)。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有关部门、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取消相应的收费,同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凡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实施主体应当做好下放的衔接工作。本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决定取消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7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国民经济动员项目(审批) 省发展委员会

2、 中方机构担保项下外商投资企业对外

融资(核准) 省发展委员会

3、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核准) 省发展委员会

4、 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审核) 省发展委员会

5、 电费收费权质押权利证书(审核) 省发展委员会

6、 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许可证(审批)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7、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核准)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8、 企业***员工商管理培训院校

资格(核准)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9、 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0、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1、 限额以上及限额以下国家限制乙类

利用外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2、 战时、特殊情况下对局部道路、水路

实行交通管制(审核)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3、 国有、集体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

权(备案)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4、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资格(备案)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5、 普通中专学校学生开除学籍(审批) 省教育厅

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审批) 省教育厅

17、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社办学校学生学业

证书(核准) 省教育厅

18、 外省普通中专来湘招生(审核) 省教育厅

19、 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和工作站的设置和

变更(审核) 省教育厅

20、 省、市属专科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

市、州划线方案(备案) 省教育厅

21、 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名单(备案) 省教育厅

22、 新增公办高中学校(备案) 省教育厅

23、 普通中专学校学生转学(备案) 省教育厅

24、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核准) 省教育厅

25、 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中介机构

资格(审核) 省科技厅

26、 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审查(核准) 省科技厅

27、 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核准) 省科技厅

28、 省软件企业(产品)的认定(审批) 省科技厅

29、 进口科研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及其

零配件进口免税(审核) 省科技厅

30、 公安系统机动车考核员、助理考核

员证(核准) 省公安厅

31、 一、二级公证员(核准) 省司法厅

32、 公证员资格(核准) 省司法厅

33、 律师资格(审核) 省司法厅

34、 仲裁委员会换届(备案) 省司法厅

35、 省级粮食企业粮食报损(审批) 省财政厅

36、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专用

账户(核准) 省财政厅

37、 待销售陈化粮数量(核准) 省财政厅

38、 境外省级企业重大资本运营决策

事项(审核) 省财政厅

39、 陈化粮鉴定报告(备案) 省财政厅

40、 境外省级企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50%

的境外投资(备案) 省财政厅

41、 境外省级企业子公司重大资本运营

决策事项(备案) 省财政厅

42、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 省人事厅

43、 处级非领导职务任免(备案) 省人事厅

44、 市州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备案) 省人事厅

45、 省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

合同工(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6、 省管单位招用未培训的技术工种

人员(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7、 失业保险调剂核发(审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8、 政策性安置农村人员“农转非”(核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9、 非劳动部门就业训练单位在省级媒体

刊播招生广告(核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0、 省管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核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1、 全省就业训练经费补贴(审核)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2、 技工学校招生(备案)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53、 核减或停止最低勘查投入(审批) 省国土厅

54、 中外合作勘查、开矿产(核准) 省国土厅

55、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核准) 省国土厅

56、 专业测绘成果密级管理或成果销毁(备案) 省国土厅

57、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备案) 省国土厅

58、 重大国土违法案件的查处(备案) 省国土厅

59、 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核准) 省建设厅

60、 省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核准) 省建设厅

6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审核) 省建设厅

62、 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含市级)(审核) 省建设厅

6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审核) 省建设厅

64、 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审核) 省建设厅

65、 省域城镇规划体系(审核) 省建设厅

66、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备案) 省建设厅

67、 省管重点工程竣工(备案) 省建设厅

68、 核发交通行政执法《公路检查证》(核准) 省交通厅

69、 A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设立(核准) 省交通厅

70、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资格(备案) 省交通厅

71、 限额以下涉及使用国家专项、进口

免税、国家限制发展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省信息产业厅

72、 接收设备生产企业定点(审核) 省信息产业厅

73、 甲级《水文水调查评价资格证

书》(审核) 省水利厅

74、 省管水利国有资产变动(审核) 省水利厅

75、 水利灌溉工程供水水价(审核) 省水利厅

76、 畜禽品种的经营、推广和广告(核准) 省农业厅

77、 建立人工渔港(核准) 省农业厅

78、 从相邻省、区、市引进林木良种(核准) 省农业厅

79、 专职植物检疫员资格(核准) 省农业厅

80、 国有农垦企业自产粮食跨县(市)

运销(核准) 省农业厅

81、 饲料产品免税(审核) 省农业厅

82、 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

50万元以上的变更(备案) 省林业厅

83、 一般贸易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审批)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4、 邀请外国人来湘从事外经贸活动(审批)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5、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更名或扩大经营

范围(审批)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6、 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的确定(核准)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7、 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外资

企业和合资合作企业中增资部分的

项目确定书(核准)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8、 补偿贸易合同(核准)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89、 台商企业在湘设立办事机构(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0、 外经贸活动赴港常驻人员(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1、 受援项目立项(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2、 外经贸企业科技攻关项目

贴息申报(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3、 旅游产品小额出口贸易经营权(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4、 “五种”废旧物资进出口经营权(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5、 进出口商品配额申请(审核)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96、 外经贸企业对外经济合作项目预报(备案) 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 有线电视台播放剧资格(核准) 省广播电视局

98、 有线广播电视用加解扰技术(核准) 省广播电视局

99、 **片公映许可证(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0、 设立**制片厂(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1、 邀请外国地方电台、电视台负责人率团

来访或洽谈业务(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2、 赴境外访、摄制、租台(频道)及

赴台(含境外)交流(审核) 省广播电视局

103、 粮食(未退出保护价范围的品种)收购

资格(核准) 省工商局

104、 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核准) 省工商局

105、 驰名商标(审核) 省工商局

106、 中央驻湘单位,省属企业出省举办展销

活动(审核) 省工商局

107、 药品、农药、兽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表(备案) 省工商局

108、 广告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备案) 省工商局

109、 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文件(审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10、 非处方药审核登记(审核)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1、 药品销售人员资格(备案)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2、 涉外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定点(审批) 省旅游局

113、 旅游饭店建设立项(审核) 省旅游局

114、 国家粮油仓储设施拆改废(核准) 省粮食局

115、 大中专学校招生粮食关系(审核) 省粮食局

116、 乡镇企业登记备案(备案) 省乡镇企业局

117、 陈化粮销售价格(核准) 省物价局

118、 土地评估机构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资格(审核) 省物价局

119、 计内民用液化气价格(备案) 省物价局

120、 省直单位国有资产的评估、立项、

确认(审核) 省机关事务局

121、 军工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及

计量人员考核(核准) 省国防科工办

122、 军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审(审核) 省国防科工办

123、 军工企业民用产品标准(备案) 省国防科工办

124、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125、 对外版权贸易合同(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126、 作品版权登记(核准) 省新闻出版局

127、 成立版权服务和中介机构(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128、 少数民族用品生产和民贸网点建设专项

贴息指标(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29、 少数民族用品生产特需金银分配指标

(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30、 省农膜原料进口减税(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31、 机电产品出口专项贴息项目(审核) 省二轻行业管理办公室

132、 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核准) 省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

133、 机械、汽车新产品鉴定及新工艺、新

材料和科技成果鉴定(核准)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134、 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及审核

人员资格(核准)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135、 省内企业申报《汽车、民用改装车、

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及其

产品目录》(审核) 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136、 乙炔站设计资格(核准) 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137、 全省化工防腐蚀施工单位和技术人员

上岗证(核准) 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138、 全省化工防腐蚀施工单位资格

证书(三、四级)(审批) 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139、 全省农村能源技术开发推广项目(审批)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0、 省级农村能源技术研究项目(审批)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1、 全省农村能源产业贴息项目(审批)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2、 市州级农村能源技术标准(核准)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3、 国家农村能源科技攻关项目(审核) 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4、 专利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核) 省知识产权局

145、 专利资产确权(核准) 省知识产权局

146、 专利权质押合同(备案) 省知识产权局

147、 考古发掘品移交方案(审批) 省文物局

湖南省人民决定下放市州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赴港澳商务(审批) 市、州公安局

2、 进口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

  和转籍过户登记(核准) 市、州公安局

3、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批) 市、州林业局

4、 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准) 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5、 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备案) 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6、 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

7、 省内公民出国旅游团队(核准) 市、州旅游局

8、 联运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审批) 市、州物价局

9、 省属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核准) 市、州物价局

10、 省辖城市廉租住房租金(价格)

(核准) 市、州物价局

11、 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小公共

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价格

(审核) 市、州物价局

12、 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批) 市、州盐务局

2011年湖南省农业厅厅长是谁

1、首先寻找组织人事部门下发的个事任免文件和编办给个人的编制或编办给所在岗位的编制作为例证。

2、其次重新申请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确定公务员身份。

3、最后即可解决湖南省高院对基层法院公务员未登记的同志的问题。

2023年体彩中心主任是谁

田家贵

职 务: 厅党组书记、厅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省畜牧水产局、省乡镇企业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工作。

个人简历:

田家贵,男,汉族,湖南龙山,1955年1月出生,17年9月参加工作,年6月入党,大专学历,湖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2.07-1995.06 龙山县委副书记、龙山县人民县长

1995.06-19.08 龙山县委书记

19.08-19.12 湘西自治州人民州长助理

1998.01-2000.09 湘西自治州人民副州长

2000.09-2000.12 湘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2000.12-2002.03 湘西州委常委、湘泉集团董事长、湘酒鬼公司董事长

2002.03-2006.07 湘西州委副书记

2006.07-2008.06 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乡镇企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6-2010.01 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10.01-2010.03 省农业厅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10.03- 省农业厅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0年11月30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南省农业厅厅长程海波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2010年3月31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人事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戚和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陈叔红、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副韩永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兰新作的关于《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晓勤、徐涤宇分别作的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3件地方性法规。

戚和平同志因任职年龄到限,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安排,请求辞去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戚和平同志辞去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盛茂林为省人民秘书长,谢超英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彭崇谷为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先知为省国土厅厅长,田家贵为省农业厅厅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为本次会议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认真履职,勤勉工作,清正廉政,为富民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2014年至2015年国家体彩副主任是谁

体彩足球主任是张弛。因为张弛从20105开始到2023年5月继续任体彩足球主任,所以体彩足球主任是张弛。张弛中国国籍,党员。截止2023年5月现任体育**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曾任体育**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职务。

龚智超是十七大代表,湖南省体彩中心副主任。我国著名羽毛球运动员,1996年进入国家队,一度排名世界女子单打第一位,2000年获得悉尼奥运会羽毛球女单冠军。2001年退役,出任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现任主任名叫“张驰”。是的,现在的主任就是他了,但大家对主任是有所偏见的,认为主任在奖池里动了手脚,其实那是不可能的,奖池里的钱任谁来了也动不了。

以**印刷类上市公司鸿博股份为例,2013年其主营业务收入约11亿元,其中印刷业务的毛利率高达34%。

彼时,中国**发行管理中心(下称福彩中心)原主任鲍学全、原副主任王云戈被“双开”。今年9月和10月,继任福彩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王素英、冯立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上述4人的忏悔。

年4月5日,原国家体委体育**管理中心正式成立,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原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于1994年7月签署了国家体委《第20号令》,并予以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体育**事业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吉林省体彩中心的地址?

1、到省体育**管理中心兑奖。各奖项的中奖金额:一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1亿元时,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8%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2、吉林吉林省**发行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号邮编:130061。上海奖金总额不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可在全市任何一个热线系统站兑取,超过5000元的中奖**需到上海市**发行中心指定的地点兑取。

3、体彩规则规定:最高奖在购**所在地的省体彩中心兑奖。二等奖在购**所在的城市的体彩中心兑奖。其余的奖项在购**所在的城市的任一点兑奖。不能跨省兑奖。

4、吉林省体育**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是吉林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负责吉林省体育**的发行和管理。

龚智超的人物故事

1、一次艰难的选择24岁之前,龚智超的生命中几乎只有羽毛球。12岁被选进湖南省队,1996年5月加入国家队。2000年,龚智超夺得悉尼奥运会羽毛球女单冠军。退役的选择对龚智超自己来说虽然是一个理智的决定,但过程却一波三折。

2、关于名人成功的故事1:龚智超龚智超8岁那年,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迷上了小小的羽毛球。但她少年丧父,家境不好,承受了一般同龄人少有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而且她个子矮、力量小、身体单薄,先天条件不足。

3、奥运冠军张怡宁小故事:扮酷的丫头像很多初出茅庐的选手一样,张怡宁的心气很高,又特爱表现,一心想打精彩的球。对手越强,她打得越起劲,而面对不知名的选手,她喜欢先让球,然后再慢慢扳回。

4、勤能补拙的事例:龚智超的成功源自勤能补拙,笨鸟先飞龚智超8岁那年,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迷上了小小的羽毛球。但她少年丧父,家境不好,承受了一般同龄人少有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

5、羽毛球冠军故事搬上银幕龚智超龚睿那等为原型2008年03月14日,中国**家协会举办了儿童体育片《闪光的羽毛》首映式。

6、影片中,我们真实地去感受了一个成功者光环背后的沉重故事。

国家体育总局体彩中心主任是什么级别

国家体育总局是正部级单位,下设的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跟总局各管理司同一级别。作为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是正厅级。张剑,现任中国足协常务副兼秘书长。

中国**发行管理中心是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国的**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这个是事业单位的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的编制。

中心的负责人他的官职就叫体彩中心主任。是把足球**负责人称为主任,他的官职就是国家体育**中心主任。

分别是正处级、副厅级、正厅级、一级巡视员和二级巡视员。其中,一级巡视员相当于原有的副部级领导职务,是国家机关中的最高级别之一。因此,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是一级巡视员级别。

行政级别是正处级的。省体彩中心是省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而省体育局是省的直属机构,行政级别是正厅(局)级的,因此,作为省体育局的直属单位,省体彩中心的行政级别是正处级的。

2013年潍坊体彩中心主任是谁

1、年7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人事任免通知,刘晓任体育**管理中心副主任,此前刘晓为国家体彩中心概率处处长。目前国家体彩中心主任是王卫东,党委书记是闫玉丰,副主任是刘晓、李志全(2015年任命)。

2、体彩足球主任是张弛。因为张弛从20105开始到2023年5月继续任体彩足球主任,所以体彩足球主任是张弛。张弛中国国籍,党员。截止2023年5月现任体育**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曾任体育**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职务。

3、那么,现在主任是谁呢?大家有没有关心过?我来介绍一下,现在这位主任吧:现任主任名叫“张驰”。